台海网9月27日讯 台湾“最高检”特侦组大动作搜索,并羁押帐房陈镇慧后,已经让当事人突破心防。检方查出,陈水扁具领机密费后,指示陈镇慧把钱汇到吴淑珍同学蔡美利的香港帐户,证明包括“国务机要费”和洗钱案,陈水扁都是共犯结构的一员。
据香港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有所谓的机要费和机密费,各占一半,之前陈瑞仁检察官仅就需要发票和单据核销的机要费进行调查,吴淑珍被查出拿假发票报销,贪污新台币1480万,检方依照伪造文书和贪污罪起诉她。包括马永成、林德训和陈镇慧,都被依伪造文书罪嫌起诉。
特侦组这回调查的重点,放在陈水扁签名领据就可以核销的机密费,金额高达新台币1亿8000万。检方调查发现,吴淑珍密友蔡美利在香港的帐户当中,有部分金额来自于陈镇慧所汇的机密费,而蔡美利本人,在接受特侦组约谈时,也坦承确有此事。
陈镇慧前天在检方侦讯时坦承,“国务机要费”机密费部分,在陈水扁签名具领之后,就指示她汇往蔡美利在香港的帐户。检方终于把错综复杂的洗钱案部分金钱来源和“国务机要费”兜在一块,也证明当初检察官怀疑,扁家海外帐户巨款,部分来自“国务机要费”,终于获得相关当事人的印证。
由于陈水扁之前强调,钱都是吴淑珍在管,一再撇清自己和“国务机要费”与洗钱案的关系,但是随着陈镇慧被收押,供称陈水扁签名具领机密费之后,就指示她把钱汇到蔡美利的帐户,就可以证明在“国务机要费”当中,扁家A钱的行为,陈水扁不但事先知情,更是幕后的指使者,绝对难辞其咎。
更重要的是,在洗钱案爆发之后,陈水扁一再强调,在瑞士的7亿元新台币巨款,都是选举的结余款,他绝对没有贪污。但是检方已经查出,陈镇慧和蔡美利也坦承,陈水扁指示把钱汇到香港,光是这一点,就可以证明陈水扁涉嫌A钱,触犯最轻本刑7年以上的贪污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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