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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奥运,同样精彩

qipengfei

qipengfei发表于53天 19小时 20分钟前
来源:npc.people.com.cn 标签:奥运精彩

 编者按:“两个奥运,同样精彩”———昨晚,北京残奥会在“鸟巢”落下帷幕,北京实现了自己的承诺。两个奥运”带给国人的是前所未有的精神升华。从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之日起,在过去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北京始终强烈吸引着世界的目光。作为一个曾经积弱而今昌盛的国家,中国以一种罕见的开放谦逊、宽容博爱的姿态成为世界焦点,赢得世界尊重。这是一个古老民族积蕴已久的精神力量一次现代方式的迸发。当“两个奥运”完美落幕之后,一种真正的大国风范和普世情怀随之建立起来。与此同时,“两个奥运”完美落幕也给我们留下许多值得回味和思索的东西。本网自今日起特辟“奥运残奥精神永续”专栏,和读者朋友一起去回味、思索……9月18日,举世瞩目的北京残奥会圆满落幕的第二天,家住北京市东城区的残疾人李小明坐着轮椅独自出了家门。2001年,29岁的李小明因车祸失去双腿。只能依靠别人的帮助才能出门的李小明,一度心灰意冷,甚至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残奥会前,在父母的一再劝说下,很少出门的李小明试着自己出了趟门。他惊奇地发现,自家楼房门口原来的楼梯旁边多了一个坡道,他自己就可以摇着轮椅自由进出了;附近的地铁站,安装了可供轮椅上下的电梯;连小区门口的超市都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他也可以自由进出选购需要的商品。尤其让他想不到的是,人们看他的目光,没有他想像中的歧视和怜悯,而是充满了关爱和鼓励。在这种目光中,李小明重新获得了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现在,他已经加入了小区附近的残疾人温馨家园,学习制作手工艺品。“将来我还要自食其力。”李小明满怀信心地说。据了解,如今,在全国各地,已有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像李小明一样走出家门,逐渐融入社会。“残奥会结束后,我国广大残疾人将继续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会有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进一步融入社会。”今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执行理事会理事长汤小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残奥会的召开,提高了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度,也加快了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立法进程。残奥前相关立法步伐加速2008年4月24日,距离残奥会开幕还有不到4个月时间。这一天,在人民大会堂常委会会议厅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新修订的法律从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诸多方面,加强了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时,对严重损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立法法通过后,我国最高国家立法机关两审通过法律案的情况并不多见。”一位了解内情的专家评价,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内容很多,立法机关在残奥会前,两审通过这一重要法律案,一方面说明,立法机关全体组成人员对通过修订法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已达成广泛共识;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十分有必要修订法律,使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残疾人保障法修订两个月之后的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决议,批准我国加入《残疾人权利公约》。据介绍,以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为宗旨的这一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我国政府作为公约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支持者,在残奥会开幕前批准公约,再次说明中国愿与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共同努力,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和谐世界的建设做出新贡献。“为迎接残奥会付出立法努力的不仅仅是国家立法机关。残奥会主办城市北京,也为残奥会的举行进行了充分的立法准备。”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据了解,早在2004年5月16日,北京市就在全国率先出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这一国内首部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北京成为无障碍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统计表明,在这一条例通过的4年中,北京市新建的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已全部实现无障碍。另外,无障碍设施重点改造项目有6000多项,投入资金6亿多元。仅在880条城市道路上就铺设了1541公里盲道。有评论人士认为,正是因为法律方面的充分准备和有关部门全力落实法律规定,才最终实现了残奥会的成功举办。逾50部法律法规关涉残保实际上,中国立法保障残疾人权益,绝非一时之举,而是一个持续行为。权威机关的统计数字表明,目前,中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这是一个数量十分庞大的特殊弱势群体。为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我国曾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残疾人保障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50多部;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其他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一个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诉讼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支撑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之网业已形成。”汤小泉接受记者采访时欣喜地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据透露,近年来,各级人大、政协、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开展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项检查活动已经常化。有数字为证:仅2007年,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进行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有1317次,县级以上政协委员进行执法视察1173次,县级以上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进行专项检查1885次。这些执法检查、视察活动,使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中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与此同时,以各级法院的司法救助、各级司法行政机构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基础,以各级行政机关、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也逐渐形成。各级法院把残疾人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减免贫困残疾人的诉讼费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确保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应援尽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无障碍法律服务。残疾人各项权利得到保障有法律专家称,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和推动下,我国残疾人各项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根据2006年的统计,全国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当选、被推荐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分别为1078名和2169名。中国残联和建设部等相关部委先后颁布实施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等一系列无障碍规范,并于2004年命名了12个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十一五”期间,我国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建成100个无障碍建设城市。截至目前,我国已为1330多万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全国建立的各级各类康复机构有19000多个。截至2007年,全国为盲、聋、智残少年儿童兴办的特殊学校教育机构已发展到1667所。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辅设特教班有2803个。在校的盲、聋、智残的学生达到58万人。2007年,城镇新安排39.2万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的残疾人达到11.9万人,农村残疾人就业达到1696.5万人北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扩大了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这是北京残奥会为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汤小泉说,残奥会后,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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