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安报道:今天,金州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调节了一起因免费送货引起的消费纠纷,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今天上午10点左右,消费者王女士打电话向金州工商分局投称,因装修房屋需要,欲购买50平方米地板,在某建材商店经营者为了达到交易目的,提出为消费者免费送货上门的优惠条件,经过讨价还价后,王女士购买了75平方米地板,交款后经营者找来了一辆微型汽车,几个人一起把货装到了车上。
一路上王女士觉得不仅买了称心如意的地板,还能享受到免费送货的待遇,心里美滋滋的,不一会儿地板就送到了目的地。卸完货后时,司机向王女士要50元的卸货费,并对王女士说:"我只负责拉货,卸货的钱要由你自己出。"王女士心里十分不痛快,心想:购买地板时经营者答应免费送货,怎么缺货还另收费用呢?于是打电话找经销商,经销商对王女士说:"我们只负责送货,卸货的事情应该你自己找人干,既然司机帮你干了,费用我们不管,还是你自己付吧。"当时王女士觉得受到了经销商的欺骗,打电话到金州工商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货车司机进行调查。司机的话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原来:这名司机经常帮助那位地板经销商送货,每次都以卸货另收费用的目的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消费者不答应,这时经销商就会出面说只负责送货,货送到了就由消费者自己负责搬运,往往能收到一些卸货费用。执法人员认为:负责免费送货,也应该把货送到消费者指定的目的地,不能只限于送到消费者的楼下,于是执法人员责令经销商为消费者付清送货的报酬。
一场因送货引起的消费纠纷,执法人员只用20分钟应得以圆满解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