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再种植农产品,还得要先考察市场,和企业签订订购合同,这样订单式种植可避免再出现农产品卖不出去的情况……”这几天,越城区皋埠镇的糯米种植户们都在研究一个新名词——“订单农业”,希望吸取安徽糯米积压卖不出去的教训。
最近,本报连续报道了安徽糯米严重积压销售困难的报道,不少有识之士都认为,在农业生产中采取订单式生产的方式或者依托经纪人,可以更好地抵御市场风险。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越城区的皋埠镇、东湖镇率先成立了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全面推行和规范订单农业,切实保护农户利益。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7年,绍兴市工商部门有42个工商所推行订单农业,指导签订农业合同2.2万余份,订单金额66725万元,惠及农户42284户。而仅仅在皋埠就有10家专业合作社,带动了24500户农户生产。订单农业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与农户签订的各种收粮合同,另外一种则是以农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与客户签订合同,再分解到农户,按“合同+专业合作社+基地”的模式发展。
虽然订单农业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也有一些农民因合同意识淡薄,经常发生收购价低了,或因惜售不愿按约定价卖给企业等状况,使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得不到保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前,绍兴市工商部门向各个县市的农业企业和农户发放新“出炉”的《浙江省订单农业合同文本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把里面的合同范本免费提供给企业和农户使用。
记者看到,《指引》有13类159种农产品合同文本,分为粮油、水产品、蚕丝绸、果品、竹木、家禽(畜)、蔬菜等,基本囊括了各类农产品,使用起来很方便。不会拟订合同文本的农企双方只要打开这本书,就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合同样式,订立正规的订单农业合同。
而绍兴《早稻收购协议》、《新昌县茶叶种植收购合同》等也收录在《指引》中,供各地农民参考。合同写明了产品要求、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结算方式及履约期限等,另外,对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责任该由谁承担、违约金该怎么付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工商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还将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协会,搭建以行业自律为核心的自律优农平台,在农业生产前收集和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户合理调整生产种植计划,并公布预警信息,提高农业订单的履约率,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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