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7日),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报:昆明某米线连锁店月牙塘分店的会计马某因挪用5.6万元公款,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介绍,马某出生在文山州文山县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2004年,马某从昆明某中专的会计专业毕业,昆明某米线连锁店看中了他,把他招进公司工作。
马某在同事眼里,是一个老实、内向、不善言辞但很勤快的小伙子。平时店里灯泡坏了、水管堵了,只要手上没事,他都会积极主动地把这些小事搞定。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身为会计的马某发现,店里请人疏通管道时,每次都要付费,“自己做这些事的时候,公司却从不付钱。”渐渐地,他的心里开始不平衡。
2007年11月,马某所在分店的出纳请假回家生孩子,分店负责人就让马某接手出纳的工作。接手出纳工作不久,马某每天下班后便拿着公家的钱去泡吧、洗桑拿,这甚至成了他最大的乐趣。
到了今年3月,总公司开始对各分店进行备用金、营业款的检查和对账工作。此时马某算了算,发现自己已经挪用了5.6万元公款。事情很快败露了,公司领导要求他尽快把这笔钱补上。远在文山的马某家人知道这件事后,东拼西凑地帮他借到了1万多元,但剩下的缺口,他们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6月,马某所在的单位看到他无力偿还挪用的公款,便向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马某随即被警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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