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景海被一辆大货车撞倒致残9年,法院判司机赔付其9万多元,却一直申讨无果。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将为柯景海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协助他追讨赔偿款问题。
上午,市司法局局长李传芳做客“椰城纠风热线”时,柯景润代表其堂兄柯景海反映,1999年11月23日,柯景海骑摩托车从美兰区三江镇往大致坡镇时,被车牌号为湘D13785的大货车刮倒,柯腿部重伤。省公安厅认定,柯景海为七级伤残。
2004年4月1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认定,大货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司机陈晖负全部责任。2005年4月4日,美兰区法院判决,陈晖赔偿柯景海94250.94元。但判决作出后,家住湛江市霞山区海头镇特呈村委里村的陈晖却再也找不到其人。
收到柯景海的请求后,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随后赶往三江镇,与柯景海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书,决定给其无偿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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