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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万多“赃款”5年未退

oσ嘢蠻メo

oσ嘢蠻メo发表于78天 19小时 15分钟前
来源:news.hsw.cn 标签:赃款

铜川供电局职工张某多年来一直感到郁闷,2002年,他被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先后扣押“赃款”33300余元。2003年,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撤诉,但“赃款”至今未退。
2002年9月20日,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张某立案调查。该院的一份正式法律文书表述:“1995年,铜川供电局给王益乡王益村4组安装变压器,张某于同年11月16日给该组打了白条,收取变压器安装费23000元,未交供电局财物。此后,张某又先后两次收取了王益村4组共28000元(这两笔款均有正规票据)。”
2002年9月21日,张某被取保候审,次年5月14日,重新取保。后因王益村4组出纳张某病故,无法调查取证,导致该案证据不足,2003年12月19日,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撤销此案。同年,印台区人民法院以(2003)铜印法刑初字第31号刑事裁定书,准许印台区检察院撤诉。张某取保候审后,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先后共暂扣“赃款”33300余元。“既然案子撤销了,我的犯罪嫌疑也就被排除了。在过去的5年里,我曾多次前往检察院,要求退还扣押我的钱,但办案人员以账上无钱为由拒绝退还。”张某无奈地说。
今年7月17日,印台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说,对张某的案子还不熟悉,“5年不算长,有的地方拖的时间更长,因为在这个环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期限”。随后,他表示再问问办案人员,看所扣的钱属于什么性质,再决定何时如何处理。7月22日,检察院承诺在24日兑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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