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后续救助以现金为主 人均每月补助200元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总指挥部第23次会议,研究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等问题。会议指出,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家对灾区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出台了三个月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已救助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881.5万人,救助孤儿、孤老、孤残人员26.1万人。预计进入9月份,大部分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但在一些重灾区,部分受灾群众生活仍处于不稳定状态,还会存在很多困难。
为此,会议决定,在3个月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政府对生活仍不稳定的受灾群众继续给予后续救助。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以现金补助为主,不再发放口粮。人均每月补助200元,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三孤”等人员的补助标准。补助期限为9月至11月。后续救助政策到期后,对于生活困难需救助的灾区群众,可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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