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薛辉 通讯员 林祝平
本报讯 日前,福州市运管处对两名涉嫌使用假币的出租车司机进行了处罚:张某情、张某海被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同时,两人的从业资格证被收回。
7月30日,仓山出租车公司、车牌号为闽AT0918的出租车当班司机张某情,用百元假钞连续换走乘客三张真币。调包计被乘客识破后,张某情发动车子,强行把乘客拉到鼓山镇竹屿村,然后将乘客推下车,自己则弃车逃跑(详见7月31日本报A10版)。
8月6日,福州市出租汽车公司、车牌号为闽AT2678的出租车当班司机张某海,4次把乘客递过来的面值20元的纸币,偷偷撕了个角,要求换一张。乘客怀疑他想玩调包,报了警。张某海没收车费,就开车跑了。随后,张某海被传唤到派出所。他承认连撕乘客4张纸币的事实,可对“想玩调包”的指责,他没有承认。随后,警方以“故意损毁人民币”,对张某海处以1000元罚款(详见8月8日本报A4版)。经查,今年5月30日和7月8日,张某海在闽AT0918出租车上当班时,两次被乘客投诉使用假币,但他拒不承认。
据调查,闽AT0918从2005年12月起至今,当班司机被乘客投诉使用假币的记录有8次;闽AT2678从2004年9月至今,被投诉使用假币的记录有9次。
鉴于以上情况,福州市运管处作出以下处理:对闽AT0918、闽AT2678车主聘用无服务监督卡的司机从事驾驶经营行为,按照《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将涉嫌使用假币的张某情、张某海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同时收回两人的从业资格证。并责令仓山出租车公司和市出租汽车公司分别对闽AT0918、闽AT2678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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