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昨日,记者从大荔县委获悉,近日,大荔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不报告、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随着今年高考、中考的结束和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种以祝贺子女升学为名的“升学宴”、“谢师宴”也随之而来。
为此,大荔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强调凡是对本乡镇、本部门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不报告、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并要求,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县纪委、监察局提出的“一报告 七不准”规定,家庭重大事项按照程序及时报告;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子女升学宴请,要严格控制范围,不得向下属单位、管理监督对象以及下属工作人员发请柬、打招呼,更不得收取礼金和贵重物品;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日脱岗参加宴请活动;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不得饮烈性酒。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通知内容,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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